为充分发挥“路长制”勤务机制优势,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、货车违反禁令通行交通违法乱象的查处力度,7月26日,海口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多警种联勤专项整治行动。
据了解,根据“路长制”勤务要求,各级路长负责牵头做好所辖“路长制”示范路段的秩序管理工作,对突出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,建立较为完善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体系,实现“道路交通事故、交通拥堵警情明显下降,路面交通规范有序,群众满意度提升”的工作目标。
当天的整治行动时间为7:00-9:00、16:30-18:30,在海口市区50条“路长制”示范路段设立50个整治点,每个整治点位安排各公安分局、交警、城警共8名警力,联合开展整治行动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、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,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,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等违法行为。
执勤民警介绍,整治行动中,对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、乘车人一律查纠,责令现场体验教育,并现场处以40元罚款;对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按规定予以查扣;对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,一律处以100元罚款,记3分。
据统计,当天共出动联勤警力400名,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6起,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1170起(查扣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294起、不戴安全头盔378起、其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498起),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126起。